一、版權保護和商標注冊有什么區(qū)別? 1、申請機構不一樣。 商標是通過商標局進行申請的,版權是通過中國版權登記中心進行登記的。 2、保護對象不同。 我國商標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標注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著作權一般自動產生,不需要經過某些特別程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我國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是以作品的完成為著作權產生的標志而不是發(fā)表時。 3、保護期限不同。 商標的期限只有10年有限期,超過10年需要進行商標續(xù)展。而版權進行登記之后,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死后50年。 4、客體不同。 商標是區(qū)別同一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經營者并表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的商標標識本身。而版權(著作權)是針對文字、音樂、藝術、科學創(chuàng)作等原創(chuàng)的保護。 二、著作權法的主要原則 第一,保護作者權益的原則 作者的創(chuàng)作是整個社會文化進步的源泉,因此,法律應當加強對著作權權益的保護,激勵作者創(chuàng)作的積極性。 第二,鼓勵作品的傳播 國家制訂著作權法并不只是為了保護作者的權益,而且還在于鼓勵作品得到廣泛的傳播,繁榮社會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國《著作權法》第四章明確了對作者傳播者權利的保護,即是鼓勵優(yōu)秀作品得到廣泛傳播的體現(xiàn)。 第三,作者利益與公眾利益協(xié)調一致的原則 作者的利益實質上是一種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廣泛傳播則更多地體現(xiàn)了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為防止作者濫用著作權法賦予的權益導致公眾利益難以實現(xiàn)的狀況,著作權法又對作者的權利作出限制,如規(guī)定合理使用,法定許可等制度。 第四,與國際著作權制度發(fā)展趨勢保持一致原則 隨著傳播技術的發(fā)展和國際版權貿易的發(fā)展,許多作品借助各種媒介被傳播到其他國家,而著作權的保護又具有嚴格的地域性,為了解決作品傳播的國際性要求與著作權保護地域性之間的矛盾,國際上已經形成了相關的著作權國際保護公約。我國加入了《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 三、商標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注冊原則 注冊是確認商標專用權歸屬的一種過程。世界各國商標法確認商標專用權所采用的基本原則有兩種,一是注冊原則,二是使用原則。所謂注冊原則,是指商標專用權通過注冊取得。不管該商標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標法的規(guī)定,經商標主管機關核準注冊之后,申請人即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使用原則是指商標通過使用即可產生權利。根據(jù)這一原則,最先使用者可以獲得商標專用權。我國《商標法》第三條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我國《商標法》采用的是注冊原則。 第二,申請在先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由注冊原則派生出來的重要程序性原則之一。既然商標專用權基于注冊而產生,而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人又并不總是一個,那么,以申請書提交的時間先后來決定商標專用權歸誰所有,就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法。因此《商標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這就是申請在先原則。根據(jù)該原則,一個商標即使已經使用多年,如果不及時申請注冊,也會因別人申請在先而失去注冊機會,得不到對該商標的專用權。當然,申請在先原則也有不靈的時候,遇到兩個以上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注冊的情況時,就必須通過其它方法來決定專用權的歸屬了。因此,第十八條同時又規(guī)定,“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边@說明我們在采用申請在先原則的前提下,也以使用在先作為一種適當?shù)难a充。 第三,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領域里的一項基本原則,其法律表現(xiàn)形式在《民法典》有規(guī)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的是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要維持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以及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平衡。在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中,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對待他人事務就像對待自己的事務一樣,以保證法律關系的當事人都能得到自己應得的利益,不得損人利己。當發(fā)生特殊情況使當事人間的利益關系失去平衡時,應進行調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復,由此維持一定的社會經濟秩序。在當事人與社會的利益關系中,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不得通過自己的民事活動損害第三人和社會的利益,必須在權利的法律范圍內以符合其社會經濟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權利。 第四,自愿注冊原則 所謂“自愿注冊原則”,是指企業(yè)使用的商標注冊與否,完全由企業(yè)自主決定�!渡虡朔ā返谒臈l規(guī)定,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體工商業(yè)者,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者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注冊。如果企業(yè)不需要或者暫時不打算取得商標專用權,則可以不注冊。本注冊的商標允許使用,但使用人沒有專用權,不能禁止他人使用。 與自愿注冊原則相對應的是強制注冊原則或全面注冊原則。我國實行的是全面注冊原則,要求企業(yè)的商品應當使用商標的,都必須使用商標,而且所有使用的商標都必須注冊。此項原則主要從“管”字著眼,不利于搞活經濟。目前,除極個別國家仍實行強制注冊外,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國家都實行自愿注冊原則。 第五,集中注冊、分級管理的原則 集中注冊、分級管理是我國商標法律制度的突出特點之一。根據(jù)市場經濟和商標自身的特點,商標注冊應打破部門分割、地區(qū)分割的狀態(tài),由商標局統(tǒng)一集中負責商標的審查、核準注冊工作。為此,《商標法》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边@就決定了全國的商標注冊工作統(tǒng)一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負責辦理,其他任何機構都無權辦理商標注冊,明確了集中注冊的原則。分級管理則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在本地區(qū)開展商標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有利于把商標管理工作與當?shù)氐膶嶋H情況緊密地結合起來,使商標行政管理工作經�;⒅贫然�。 第六,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相并行的原則 這是我國商標法律制度的又一個突出特點�!渡虡朔ā芬�(guī)定,對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選擇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侵權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依據(jù)被侵權人提供的有效證據(jù)或者自己調查時取得的證據(jù),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其侵權行為,并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還可以同時對其處以罰款。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所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并行保護的原則為當事人解決商標糾紛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上述六項原則貫穿在《商標法》的各項規(guī)定中,構成我國商標權利保護的基礎。 上所述,對于商標權和著作權的有效保護,更有利于市場交易秩序的維護。也能夠有效的處置社會中時常出現(xiàn)的侵權現(xiàn)象。但更多時候,不僅需要法律的保障,還需要提高公民自身的道德水平,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