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財稅政策,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免征契稅,具體分析如下: 政策依據(jù):免征契稅的核心條件 依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第六條明確規(guī)定: 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yè)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向其全資子公司增資,視同劃轉,免征契稅。 適用條件包括: 投資主體內部劃轉:僅限于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兄弟子公司之間、自然人與個人獨資企業(yè)/一人有限公司之間; 全資控股關系:子公司必須為母公司100%持股; 增資行為定性: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增資屬于“視同劃轉”; 權屬變更目的:非交易性轉移,不改變最終控制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