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紅股東會決議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二、股東分紅權的規(guī)定是怎樣的? 《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分紅權與優(yōu)先認購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三、公司利潤分配的原則要求有哪些? (一)依法分配原則 企業(yè)的收益分配必須依法進行。為了規(guī)范企業(yè)的收益分配行為,維護各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國家頒布了相關法規(guī)。 (二)分配與積累并重原則 企業(yè)通過經營活動賺取收益,既要保證企業(yè)簡單再生產的持續(xù)進行,又要不斷積累企業(yè)擴大再生產的財力基礎。恰當處理分配與積累之間的關系,留存一部分凈收益以供未來分配之需,能夠增強企業(yè)抵抗風險的能力,同時,也可以提高企業(yè)經營的穩(wěn)定性與安全性。 (三)兼顧各方利益原則 企業(yè)的收益分配必須兼顧各方面的利益。企業(yè)是經濟社會的基本單元,企業(yè)的收益分配涉及國家、企業(yè)股東、債權人、職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四)投資與收益對等原則 企業(yè)進行收益分配應當體現“誰投資誰受益”、收益大小與投資比例相對等的原則。 根據規(guī)定,對于公司當年取得的利潤是不能由股東直接進行分配的,比如公司當年取得的利潤需要先償還公司債務,需要彌補公司虧損等,股東參與分紅時也要遵守公司章程,分紅一般都是按照股東在公司的股權比例分配的。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分紅股東會決議書應載明哪些內容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