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冊后如何申請離岸豁免 一、什么是離岸豁免: 當?shù)卣畬@類公司沒有任何稅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費,同時,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為其設立銀行賬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具有高度的保密性、減免稅務負擔、無外匯管制三大特點。 二、離岸賬戶(OSA賬戶): 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qū))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冊的中國境外投資企業(yè))、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包括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支持機構,但不包括境內機構的境外代表機構和辦事機構 按規(guī)定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yè)務經(jīng)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yè)務部開立的賬戶,屬于境外賬戶。離岸賬戶相對于NRA賬戶受外匯管制更少些,從資金的安全性角度來看,離岸賬戶要安全些,受國家外管局監(jiān)管沒那么嚴格。 三、申請豁免的條件: 1.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 2.離岸豁免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發(fā)生; 3.貨物未在香港發(fā)生報關、收發(fā)貨等; 4.未在香港有實體的辦公室和聘請香港員工; 5.離岸豁免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jīng)營紀錄等。 滿足以上 5 個條件,公司可提供以下資料向稅局申請離岸豁免。 四、申請離岸豁免的流程: 申請流程: 做帳審計---將經(jīng)審計的報表與報告交稅務局提出申請---稅務局發(fā)出離岸問題信件---撰寫回復信件及相關資料交稅務局---稅務局下審批結果。 注意事項: 1.對于稅務局提出的所有問題,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一個月)回復。 2.如果稅務局同意公司的運作屬離岸操作,就會發(fā)出豁免同意書。 一般在稅務局發(fā)出豁免同意書后二至三年內,稅務局不會再向公司提出查問,但稅務局擁有最終決定權。其后,稅務局會不定期每數(shù)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五、申請離岸豁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稅局需要了解公司的架構,對公司的業(yè)務運作有初步的了解。 2. 需要知道公司的訂單是如何談妥和操作,貨物如何采購及供應,如何付運及付款等。 3. 也會要求提供具有代表性交易的全部文件,包含買賣合同,購銷合同,發(fā)票,訂單確認書等相關文件。 證明文件資料越具體越好,在提出離岸豁免申請之后,如果公司資料不詳盡,稅局可能要求公司提供更多的文件及回答相關的問題,最后稅局會做出評估結果。如果其中一項是在香港發(fā)生的,那么離岸豁免申請獲得接納的機會會降低。如果獲得通過,一般近2-3年稅局不會再做出提問,往后稅局也會不定期要求香港公司重新提供文件,最終以稅局要求的為準。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香港公司注冊后如何申請離岸豁免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