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家銀行因反洗錢違規(guī)被罰,加強風控審核 銀行因反洗錢監(jiān)控不利被罰款是常見的事。近兩年尤其多。香港不論是銀行,還是證券公司,都沒少交罰款。少則幾十萬,多則上千萬。2018年香港反洗錢新規(guī)出臺,更是將銀行合規(guī)推上了一個新臺階。銀行一改之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tài)度,不是誰想開戶都給開了。不能證明注冊香港公司用于穩(wěn)定實體貿易的,銀行不給開戶了。 2)風險成本增加,銀行權衡利益,選擇擇客戶 既然操作不慎會被罰款,給客戶開戶的風險成本大大提高。利益權衡也是必然。于是,銀行開展了一系列的清理僵尸戶、經常閑置的賬戶,這類賬戶沒有給銀行帶來收入,但銀行維護賬戶卻需要成本。早年可能出于業(yè)績考慮,未設開戶門檻,現在既然沒有帶來收入,關了也并不可惜。同時也提高了開戶門檻,營業(yè)額小的公司,賬戶不一定開得出來了。 3)國際反避稅日趨成熟,開戶審核要求嚴格 開新賬戶時,銀行最核心的風險把控任務就是評估賬戶未來可能被用來洗錢的風險指數。所以出現了一些銀行開戶時要求提供大陸公司注冊及業(yè)務資料。證明了業(yè)務真實,起碼撇清了洗錢嫌疑。過往業(yè)務往來文件,銀行記錄也越來越普遍地被要求在開戶時提供。 但是銀行并不排斥給符合合規(guī)要求的“優(yōu)質”申請人開戶。什么算是符合要求的“優(yōu)質”申請人呢? (1)中國大陸有貿易公司。大陸公司代表著真實業(yè)務,銀行開戶時會要求提供大陸公司的采購合同、銷售合同等業(yè)務文件,以此撇清反洗錢的風險; (2)預期營業(yè)額比較大的公司。比如1000萬港幣以上。年營業(yè)額在20-30萬美金的公司,開戶可能會比較困難。 (3)沒有大陸公司,但是能提供完整的意向采購或銷售合同說明未來從事的合法業(yè)務,同時過往經歷是和貿易相關,有非常清晰的相關經歷的申請人。 這些要求對于事些剛起步,想從一開始就注冊香港公司的外貿申請人,要實在是太難了。那是不是沒有選擇了呢?當然不是,有需求的地方,就一定會有出路: 1)國內NRA離岸賬戶:中資銀行如稠州銀行,外資銀行如渣打銀行,外幣收款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只是開渣打離岸賬戶的話需要存款50萬人民幣。 2)平臺虛擬賬戶:如花旗萬里匯,XTransfer賬戶。這類賬戶的好處是收付外幣的同時,可以直接結匯成人民幣,轉到個人賬戶; 也可以提現到香港公司賬戶。作用相當于香港公司和義烏個體戶的合體。 雖然注冊香港公司同時開香港實體賬戶是第一選擇,但在當前艱難的開戶形式下,考慮替代方案不失為明智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