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公司法人必須是股東嗎 公司法人作為依法成立的組織機構,和股東不是一個性質的。 1、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并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yè)組織。 2、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 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jiān)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fā)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yè)和破產時的剩余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于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