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離岸公司”? 近年來我國第一大外商投資來源地不是美國,也不是香港,而是一個不為人所知的加勒比海島國:英屬維京群島(BVI)。 離岸公司,簡單的講就是公司注冊地和經(jīng)營地相分離的公司,離岸公司的股東、董事和管理人員一般也不是注冊地的居民。世界上著名的離岸公司的注冊地有英屬維京群島(BVI)、開曼群島、文萊、塞舌爾、尼維斯、薩摩亞、百慕大群島、巴哈馬等,它們幾乎都有共同的特點:注冊手續(xù)簡便、對資本流動幾乎沒有限制、對不是在注冊地進行的經(jīng)營活動幾乎不征收任何稅、安全保密性好。內地企業(yè)在上述離岸地設立離岸公司,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在美國、香港或新加坡等地上市;設立控股公司,進行資本運作;進行稅收籌劃等。 離岸公司如果不在當?shù)亟?jīng)營,一般都是免稅的。但是,根據(jù)中國與BVI政府簽署的TIEA以及國家頒布的《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BVI公司有可能被認定為是中國的居民企業(yè)。這個時候就需要按照規(guī)定納稅。 按照新的企業(yè)所得稅法,關于居民納稅人的原則,實際管理地在中國的上市紅籌公司和在開曼、維京群島和百慕大等地成立的離岸公司有可能被認定為中國居民納稅人企業(yè)�!逼渲�,所謂的“居民企業(yè)”,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qū))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yè)。 據(jù)統(tǒng)計全球70多萬家離岸公司,有50多萬家在BVI,而在BVI注冊的離岸公司中又有20多萬家與中國有關,因此通過設立離岸公司來實現(xiàn)避稅等目的不再是個別的現(xiàn)象。 公司注冊地的選擇 世界上存在眾多可供離岸公司選擇的注冊地,比如說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等加勒比海島國,此外還有像香港、英國、塞舌爾、美國、新加坡等,因此注冊離岸公司的首要問題是解決在何處注冊的問題。 由于開曼、英屬維京群島對中國人更熟悉、并且法律更完善等問題上,因此對中國大陸企業(yè)而言,如果該企業(yè)沒有在海外上市的計劃,英屬維京群島(BVI)不失為是一個理想的注冊地。 其實中國國內不少大型上市企業(yè)的上市過程中離岸公司起到了關鍵作用,不管其最初的目的如何,離岸公司的設立在客觀上為這些上市公司進行稅收策劃提供了方便。本文通過對中國稅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分析來說明離岸公司與稅收的關系。 大多數(shù)的公司利用BVI公司避稅的方式,有下面最常見的兩種: 利用中國對外商投資的優(yōu)惠政策,在BVI注冊一個公司之后,再到中國來投資,這樣可以在一定期限之內享受中國的優(yōu)惠稅率,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利用在BVI的空殼公司,大量制造關聯(lián)交易,利用關聯(lián)交易將中國境內的企業(yè)利潤轉移到空殼公司,而在BVI的空殼公司幾乎不用交稅,這樣就間接地逃避了稅負,提高了公司的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