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尚未取得的為主管部門同意設立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標明經營場所用途、面積和設備設施位置); (四)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五)產生餐廚廢棄油脂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從事現制現售的食品銷售經營者的餐廚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包括餐廚廢棄油脂產生申報、收運合同、收運聯單、記錄臺帳以及餐飲服務提供者油水分離器的安裝和使用等); (六)各類飯店、飲品店(包括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保證公共場所衛(wèi)生的規(guī)章制度;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銷售散裝熟食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與供貨生產單位的合作協議(合同)以及生產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