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憑證是指由獨立于被審計單位(或需要驗證信息的單位)的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出具或持有的文件、記錄或證明,用于驗證被審計單位財務信息、交易或狀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它們在審計、盡職調查、貸款申請、稅務檢查等場景中至關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外部憑證類型:
銀行相關憑證:
- 銀行對賬單: 由銀行直接出具或通過電子渠道獲取,顯示賬戶在特定期間內的交易和余額。用于核對現(xiàn)金日記賬和總賬余額。
- 銀行函證回函: 審計師直接向銀行發(fā)送詢證函,銀行確認賬戶余額、貸款信息、擔保情況等的書面回復。這是最可靠的外部證據之一。
- 已注銷支票: 由銀行退回或電子影像,證明款項支付的真實性。
稅務相關憑證:
- 納稅申報表回執(zhí)/完稅憑證: 稅務機關蓋章確認的納稅申報表提交證明或繳納稅款的憑證(如稅收繳款書、電子繳稅憑證)。
- 稅務稽查報告/處理決定書: 稅務機關出具的正式檢查結論和處理意見。
- 稅收優(yōu)惠/免稅證明: 由稅務機關出具的批準享受特定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文件。
客戶/債務人相關憑證:
- 應收賬款詢證函回函: 審計師直接向客戶發(fā)送詢證函,客戶確認其欠款余額的書面回復。是驗證應收賬款的關鍵證據。
- 客戶采購訂單/合同: 客戶發(fā)出的原始訂單或簽署的合同。
- 客戶簽收單/驗收報告: 證明貨物或服務已送達并被客戶接收或驗收的文件。
供應商/債權人相關憑證:
- 供應商發(fā)票: 供應商開具的詳細列明所提供商品或服務及金額的原始憑證。特別是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在中國等實行增值稅的國家),其抵扣聯(lián)由稅務機關驗證,可靠性高。
- 應付賬款詢證函回函: 審計師直接向供應商發(fā)送詢證函,供應商確認被審計單位欠款余額的書面回復。
- 供應商對賬單: 供應商定期發(fā)送的顯示交易和未結余額的對賬單據。
交易相關憑證(涉及第三方):
- 提貨單/運單/物流單據: 由運輸公司(船公司、航空公司、快遞公司、物流公司)出具的證明貨物所有權轉移或運輸情況的文件(如海運提單、空運單、快遞單、貨運單)。
- 保險合同/保單: 由保險公司出具的載明保險條款、期限、金額和受益人的文件。
- 海關報關單/關稅憑證: 由海關出具的證明進出口貨物情況、申報價值及繳納關稅的文件。
法律和監(jiān)管相關憑證:
- 公司章程/營業(yè)執(zhí)照: 由工商登記機關核發(fā)的證明公司設立和經營范圍的法律文件。
- 專利證書/商標注冊證: 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機構頒發(fā)的證明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證書。
- 許可證/資質證書: 由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允許從事特定業(yè)務的許可(如食品經營許可證、建筑資質證書)。
- 法院判決書/仲裁裁決書: 法院或仲裁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
- 律師函/法律意見書: 由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特定法律事項的函件或專業(yè)意見。
- 監(jiān)管機構函件/處罰決定: 證監(jiān)會、銀保監(jiān)會、環(huán)保局等監(jiān)管機構發(fā)出的通知、問詢函或處罰決定。
評估和鑒定相關憑證:
- 資產評估報告: 由具有資質的獨立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資產(如房地產、機器設備、股權、無形資產)價值的專業(yè)評估報告。
- 驗資報告: 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證注冊資本實繳情況的報告。
- 質量檢驗報告/鑒定報告: 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關于商品質量、性能、成分等的檢測或鑒定報告。
其他:
- 租賃合同: 與獨立第三方(非關聯(lián)方)簽訂的房屋、設備等租賃協(xié)議。
- 外部專家報告: 在特定領域(如地質儲量、精算、IT系統(tǒng))聘請獨立專家出具的專業(yè)意見報告。
- 公開信息: 雖然不完全等同于傳統(tǒng)憑證,但來自權威機構(如央行、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宏觀經濟數(shù)據、行業(yè)報告,或證券交易所公告的公司信息,有時也可作為佐證。
核心特征總結:
- 來源獨立: 由被驗證單位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 客觀性強: 通常比內部憑證更不容易被篡改或帶有偏見。
- 可靠性差異: 可靠性不同。直接寄給審計師(或接收方)的函證回函(如銀行函證、應收賬款函證)通常可靠性最高;由被審計單位提供的第三方文件(如供應商發(fā)票、客戶訂單)需要驗證其真?zhèn)�,可靠性次之;間接的公開信息可靠性相對較低。
- 驗證關鍵: 是審計師和驗證者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核心來源,用于證實交易的存在性、權利與義務、完整性、計價與分攤以及列報與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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