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自然人)可以注冊成為中國的有限合伙企業(yè)(Limited Partnership, LP)的合伙人,但具體身份(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以及涉及的行業(yè)會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 
以下是關鍵的法律依據和注意事項: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2020年1月1日生效): 取代了原來的“外資三法”,確立了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這意味著,除非在負面清單中明確禁止或限制,外籍投資者(包括自然人)在中國境內投資享有與內資相同的待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 該法并未禁止外國人成為合伙人。其第六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合伙企業(y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yè)和有限合伙企業(yè)�!边@里的“自然人”并未限定為中國公民。
- 《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這是核心限制文件。外籍人士能否在某個特定行業(yè)投資設立或成為有限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關鍵在于該行業(yè)是否在負面清單中,以及清單對該行業(yè)的外資比例、高管要求等有何具體規(guī)定。
-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對所有投資者(包括內資和外資)的統一限制。
外籍人士作為不同合伙人的區(qū)別:
- 作為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 LP):
- 限制較少: 這是最常見的情況。LP通常僅負責出資,不參與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管理,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 適用原則: 只要LP投資的目標行業(yè)不在《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的禁止類或限制類(且滿足限制類條件,如股比要求),外籍自然人就可以擔任LP。
- 實踐操作: 外籍LP在設立和運營過程中相對順暢。
- 作為普通合伙人 (General Partner, GP):
- 限制較多: GP負責執(zhí)行合伙事務,對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核心限制: 《外商投資負面清單》通常會對特定行業(yè)(尤其是需要中國控股或禁止外資進入的行業(yè))的GP身份有嚴格要求。 例如,在一些敏感或關鍵領域,可能會要求GP必須是中國籍自然人或中國境內設立的法人實體。
- 實踐操作: 外籍自然人直接擔任GP,尤其是在負面清單涉及或敏感行業(yè),會遇到較大障礙或直接不被允許。常見的做法是外籍人士先在境內設立一家外商獨資企業(yè)(WFOE)或合資企業(yè)(JV),然后由這家境內企業(yè)作為有限合伙企業(yè)的GP。這樣GP在法律上是境內法人,而非外籍自然人本身。
- 責任風險: 即使法律允許,外籍自然人直接擔任GP意味著承擔無限責任,風險巨大。
注冊流程與要求(主要針對外籍LP):
- 行業(yè)確認: 首先確認擬投資的有限合伙企業(yè)經營范圍所屬行業(yè)是否在《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的禁止類或限制類。若在禁止類,則不能投資。若在限制類,需滿足清單規(guī)定的條件(如中方股比要求、高管要求等)。
- 文件準備:
- 合伙協議(需明確合伙人身份、權利義務、出資額、GP/LP角色等)。
- 所有合伙人(包括外籍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護照)。外籍自然人的護照通常需要經所在國公證認證(或根據中國與該國的條約辦理簡化手續(xù)),并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領事認證)。
- 如果是外籍GP(在允許的情況下且風險自擔),同樣需要身份公證認證文件。
- 如果涉及以境內企業(yè)作為GP,需要該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文件。
- 注冊地址證明。
- 其他工商登記部門要求的文件(可能包括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等)。
- 工商登記: 向擬設立合伙企業(yè)所在地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工商局)提交設立登記申請。
- 外匯登記: 外籍LP的出資屬于外商直接投資(FDI),需要按照外匯管理規(guī)定,在銀行辦理外匯登記(FDI登記)和資本金賬戶開立,資金需跨境匯入。GP(如果是境內實體)通常用人民幣出資。
- 后續(xù)合規(guī): 完成工商注冊和外匯登記后,還需進行稅務登記、社保公積金開戶等常規(guī)企業(yè)設立程序。
總結與建議:
- 可行性: 外籍自然人完全可以注冊成為中國有限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主要且常見的形式是擔任有限合伙人(LP)。
- 核心限制: 能否成功注冊以及以什么身份注冊,最關鍵的因素是有限合伙企業(yè)擬從事的業(yè)務范圍是否屬于《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的禁止類或限制類,以及外籍人士希望擔任的角色(LP相對容易,GP非常受限且風險高)。
- 行業(yè)檢查: 在籌劃階段,務必詳細查閱最新版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確認目標行業(yè)的外資政策。
- 身份選擇: 除非有特殊原因且法律明確允許,否則外籍自然人應避免直接擔任普通合伙人(GP)。通過設立境內控股公司(如WFOE)作為GP是更可行且常見的做法。
- 文件要求: 外籍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護照)通常需要辦理公證和領事認證手續(xù),這是關鍵環(huán)節(jié),耗時較長,需提前準備。
- 專業(yè)咨詢: 由于涉及外資準入、合伙企業(yè)法、外匯管理等多個領域,且政策可能調整,強烈建議在進行具體操作前咨詢熟悉中國外商投資和合伙企業(yè)法律的專業(yè)律師或商務服務機構,他們能提供針對具體行業(yè)和情況的精準建議和操作指導。
簡單來說:外籍人當LP投資中國有限合伙,在大部分行業(yè)都是可行的(只要行業(yè)不在負面清單禁止類或能符合限制類條件),但文件準備(護照公證認證)和外匯登記是必須步驟。想當GP則非常困難且風險高,通常需要通過設立境內公司間接實現。務必先查清目標行業(yè)的負面清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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