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食品經營許可證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三、需申報的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政務服務大廳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 2、食品經營許可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審查合格后,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工作人員對食品經營提供者進行現(xiàn)場核查(有必要現(xiàn)場核查的),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現(xiàn)場核查表》。 4、核查合格經審批后,發(fā)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五、食品經營許可審批方式: 方式一:申請人網上提交材料---許可機關網上辦理審批; 方式二: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許可機關紙質流轉審批---網上打印證書; 方式三: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許可機關幫助錄入系統(tǒng)---許可機關網上辦理審批。 六、受理地點: 政務服務大廳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窗口或所轄行政區(qū)域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 七、辦結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必備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3. 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 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 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 提供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證和衛(wèi)生法規(guī)培訓證復印件; 9. 申請乳制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 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 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