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賬征收和定額征收是兩種不同的稅收征收方式,它們之間存在明顯的區(qū)別。 一、定義上的差異 查賬征收,也稱查賬計征或自報查賬,這種方式適用于那些財務制度健全,能夠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企業(yè)。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納稅期限內(nèi),根據(jù)自己的財務報表或經(jīng)營情況,向稅務機關申請其營業(yè)額和所得額,經(jīng)稅務機關審核后,先開繳款書,由納稅人限期向當?shù)卮斫饚斓你y行繳納稅款。 定額征收,雖然與核定征收在概念上有所重疊,但通常指的是稅務機關按照一定標準,直接規(guī)定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數(shù)額,而不是根據(jù)納稅人的實際經(jīng)營情況進行調(diào)整。這種方式更多地用于小型或微型企業(yè),以及那些難以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企業(y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并未直接提及“定額征收”這一概念,而是使用了“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在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稅務機關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在某種程度上,“定額征收”可以被視為核定征收的一種簡化形式。 二、具體實施上的差異 計算公式:查賬征收的應納稅額是通過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并減除稅收優(yōu)惠后的余額來計算的。而定額征收則是直接由稅務機關規(guī)定應繳納的稅款數(shù)額,不涉及復雜的計算過程。 納稅人的核算水平:查賬征收要求納稅人能夠正確核算收入及成本費用等,對納稅人的財務管理能力有較高要求。而定額征收則更多適用于那些無法準確核算收入及成本費用的企業(yè),降低了對納稅人財務管理能力的要求。 對財務要求:查賬征收對企業(yè)財務要求高,必須建立會計賬簿,有完善的財務制度。而定額征收對財務要求相對較低,即使沒有專業(yè)的財務人員和完整的賬目,也可以進行稅收征收。 綜上所述,查賬征收和定額征收在定義、計算公式、納稅人的核算水平以及對財務要求等方面都存在顯著的差異。這些差異使得這兩種稅收征收方式能夠分別適應不同類型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從而確保稅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