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辦理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不實行認繳登記制; (二)有與開展業(yè)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一)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的,申請人應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2.公司章程(籌建中公司需要提交); 3.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4.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5.與開展業(yè)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清單; 6.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二)申請人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等變更申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2.《企業(yè)名稱變更登記通知書》(單位名稱變更需要提交); 3.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住所變更需要提交); 4.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關于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提交); 5.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增加注冊資本需要提交)。 (三)申請人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延續(xù)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2.近3年勞務派遣基本經營情況表。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上海辦理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