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法》中就不可以注冊的商標作出規(guī)定,當事人在申請商標注冊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樣的商標不可以注冊,避免自己申請的商標不能注冊,可以委托專業(yè)的機構代為辦理。 第十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7、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8、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jīng)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 根據(jù)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十一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 3、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jīng)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什么樣的商標不能注冊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