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資企業(yè)設立登記申請書》(原件);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原件); 申請人應自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90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資、外商獨資形式設立公司的,申請人應自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股票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原件或有效復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 公司章程需投資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蓋章的原件,投資者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提交的公司章程應與審批部門批準的相一致。 5、《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應在有效期內,且內容與擬設立公司申請的相關事項吻合。 6、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中方投資者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yè)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并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或澳門企業(yè)提交的證明應當由香港或澳門的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并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審核簽章轉遞。臺灣地區(qū)投資者的證明應當按照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7、董事、監(jiān)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董事、監(jiān)事和經理的產生應當符合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產生應當符合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9、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原件); 僅適用于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0、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僅適用于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1、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對;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能夠證明產權歸屬的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12、創(chuàng)立大會的會議記錄(原件); 僅適用于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前置審批文件或證件; 指有關前置許可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適用于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的外商投資的公司。 14、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由外國投資者(授權人)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簽署。該委托書應當明確授權境內被授權人代為接受法律文件送達,并載明被授權人地址、聯系方式。被授權人可以是外國投資者在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擬設立的公司(被授權人為擬設立的公司的,公司設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 15、其他有關文件。 注:以上文件除標明復印件外,應提交原件。提交文件如為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并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注冊外資公司需要哪些資料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