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審計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一般來說,有關于開展離任審計所需提供資料,其主要包括以下這些: 1、基本資料 (1)被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基本情況說明、相關內部組織架構及部門職責、單位基本經營情況、人員編制情況及相關文件(如被審計人員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那么還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行業(yè)特許經營許可證、資質證書、商標證書、專利證書以及公司章程、驗資審計報告等); (2)被審計人員的履歷、任免文件等。 2、財務資料 (1)被審計人員任期內各年度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決算說明); (2)任期內公司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設立的全部賬戶及銀行對賬單等,包括已經注銷的賬戶; (3)任期內有關財產損失審批及稅務部門批準處理文件,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4)任期內財務、稅務和紀檢、監(jiān)察出具的審計報告、檢查報告和結果及整改情況; (5)任期內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 (6)各項資產盤點表;應收、應付賬款;應交稅費明細等; (7)被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內部的財務規(guī)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8)審計過程中需補充的其它財務相關資料。 3、績效評價資料 (1)任期內年度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和工作總結; (2)任期內設置經營目標及目標實現(xiàn)情況; (3)任期內管理績效評議指標完成情況; (4)任期內重大投資項目及實施結果,對外投資項目明細表; (5)任期內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材料以及相關會議記錄; (6)被審計人員任期述職報告,述職報告應包括任期內的主要業(yè)績、存在的主要問題、工作中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進一步改進企業(yè)經營管理的意見與建議等。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離任審計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