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行為是什么意思 視同銷售行為,全稱“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意為其不同于一般銷售,是一種特殊的銷售行為,只是在稅收的角度為了計稅的需要將其“視同銷售”。 目前稅法中將以下八種行為歸入視同銷售行為: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非同一縣(市),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他機構用于銷售; ④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在實際工作中,該類視同銷售業(yè)務是比較常見的。 視同銷售行為是從會計和稅法兩個角度來說的,會計上認為這些行為由于大多數(shù)不符合常規(guī)會計上的收入確認標準,而從稅法上看,它們與銷售行為類似,所以需要繳納增值稅,并對其所獲相關收益進行計量并對其所得繳納所得稅。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視同銷售行為是什么意思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