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權或者股東權益簡稱股權,泛指公司給予股東的各種權益或者所有的權利,具體的是指股東基于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取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管理的權利。股東權包括股東與財產有關的各種權益和企業(yè)內部經營管理的各種權益,是集財產與經營兩種權利于一體的一種綜合性的新型的獨立的權利形態(tài)。 一、股東權利的性質: 大陸法系傳統(tǒng)的公司法理論認為,股權既非債權,又非物權,而是基于股東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財產權和經營管理權在內的多種權利的集合體。但是近年來許多學者又提出了股權所有權說,股權社員權說,股權債權說等多種學說,這些學說主張不同,差距較大。所以,現在股權的性質問題,已成為公司法理論的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 二、股東權利的內容: 1、發(fā)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 2、股份轉讓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 5、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 6、對公司財務的監(jiān)督檢查權; 7、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記錄的查閱權; 8、優(yōu)先認購新股權; 9、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 10、權利損害救濟權; 11、公司重整申請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股東權利的性質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