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認繳制是什么意思 認繳制可以隨意填寫注冊資金嗎? 注冊資本虛高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強制性監(jiān)管的放松意味著企業(yè)和投資者自己要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因為自己認識不夠引起的風險,可是要自己承擔的。 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guī)定 認繳不等于不繳,早晚都還是要繳,注冊資本在法律上可不是一個空洞的數(shù)字。 《公司法》第三條明確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第十三條規(guī)定:如果公司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和全體發(fā)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意思就是說,如果因為注冊資本沒有繳付到位而使公司的償債能力受到影響的,股東需要在承諾繳納的金額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認繳的金額越高,需要承擔的責任越大。比如,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A、B兩個股東各自認繳500萬,后來公司欠債800萬,但公司經營積累的自有財產只有300萬,還差500萬不能清償,那么對公司不能清償?shù)?00萬,股東A、B就要在各自認繳的500萬內承擔連帶還款責任。而如果當初公司注冊資本只有100萬,則A、B就是在各自認繳的50萬內承擔還款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