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價款交割方式是怎么樣的 交割,即指股權移交的標志,即轉讓的股權經交割后,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權的股東,而受讓人成為目標公司股權的股東。交割的時間一般通過交割日來確定,即自交割日起,轉讓人不再是持有公司股權的股東,而受讓人自交割日起成為持有公司股權的股東。 股權交割是股權交付過程,交割方式是兩種: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 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股份轉讓后實際交割的規(guī)定: (1) 國家擁有的股份的轉讓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 具體辦法另行規(guī)國家擁有的股份的轉讓, 不得損害國家擁有的股份的權益 (2) 證券交易場所、證券保管、清算、過戶、登記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 應當保證外地委托人與本地委托人享有同等待遇, 不得歧視或者限制外地委托人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法人股東, 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買入, 由此獲得的利潤歸公司所有。前款規(guī)定適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法人股東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4)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5) 發(fā)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前已發(fā)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股權轉讓價款交割方式是怎么樣的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