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銷需要登報嗎 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所以分公司注銷以后,債權債務由總公司繼續(xù)承擔。分公司由于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上統(tǒng)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即由隸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分公司的注銷并不影響債權人繼續(xù)向其法人主體公司追償債權。因此登報工作對于分公司的注銷來說,既無意義,也沒必要,分公司的注銷無需存在登報的程序。 二、分公司注銷稅務怎么清算 1、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瞬⑦M行債權登記,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清算組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并制定清算方案。 4、處置資產,包括收回應收賬款、變賣非貨幣資產等,其中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應作壞賬處理,報經稅務機關批準后才能扣除損失。 5、清償債務,公司財產(不包括擔保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應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務,即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6、分配剩余財產,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清償債務后有余額的,按照出資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資者分配剩余財產,分配剩余財產應視同對外銷售,并確認隱含的所得或損失。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7、制作清算報告,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