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個人偶然所得稅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得獎是指參加各種有獎競賽活動,取得名次得到的獎金;中獎、中彩是指參加各種有獎活動,如有獎銷售、有獎儲蓄,或者購買彩票,經(jīng)過規(guī)定程序,抽中、搖中號碼而取得的獎金。偶然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一律由發(fā)獎單位或機構代扣代繳。偶然所得和其它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那么500萬元應交個人所得稅500*20%=100(萬元) 相關規(guī)定 1、 2005年10月27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起征點為1600元,決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2007年12月29日上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3、2011年06月30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30日下午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jù)決定,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自2011年9月1日起從現(xiàn)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4、個人所得稅中對偶然所得沒有起征點的規(guī)定。但對于購買福利彩票、福利獎券和體育彩票的中獎所得每次在1萬元以下的,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國稅發(fā)[1994]127號)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guī)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5、納稅人通過民政部門進行捐贈,捐贈部分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進行扣除。 以上是91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什么是個人偶然所得稅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